廠商物品入廠宣告單實施辦法
- "廠商自有物品進出廠宣告單" (附件一),自7/1/2019 起,請至VisEra官網下載登錄。
- 廠商攜入VisEra 廠區後,會再次攜出且歸屬於廠商之物品,於入廠前須先至網站下載"廠商自有物品進出廠宣告單",並於表單內確實填入各品項名稱、數量、及目的,入廠時於開卡點交予檢查哨/接待櫃檯蓋確認章後,由VisEra 接待員工進行資料核對及保存。物品攜出廠區前,請VisEra 接待單位開立放行單,經哨口檢查後予以出廠。
- 廠商若為進廠送貨,廠商入廠時於哨口領取入廠送貨憑證("收/送貨確認單"),並於出廠時請庫房/廠務於送貨憑證上蓋放行專用章後放行,入廠無需填寫"廠商自有物品進出廠宣告單",出廠無需開立放行單。
- 廠商若攜入附件二品項(手工具等),入廠無需填寫"廠商自有物品進出廠宣告單",出廠無需開立放行單。